招标公告
东方金典棚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方金典棚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 ******人民政府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占比 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7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3000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新建2#、3#、5#、7#、8#五栋回迁住宅楼(其中3#楼主体已建至14层,7#楼主体已建至13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610㎡,地下车库面积14690㎡,地下储藏间面积3370㎡,人防建筑工程2935㎡,室外配套23444.5㎡,绿化8205.575㎡,边坡处理、土方开挖及外运23444.5㎡ ,建设地点: 红武庄、芦武庄 。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23个月
2.4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9 时 30 分,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递交(方式)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平会乔 ,联系电话: 0311-******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建设局
电话: 0318-******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95)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 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及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费金额:0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枣强县枣强镇新华西路79号 ;联系人: 代鹏 ,联系电话: 0318-8982798 ,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700号东胜悦享天地中心615 ;项目负责人: 平会乔 , 联系电话: 0311-****** ;联系人: 平会乔 ,联系电话: 0311-******,电子邮箱: HBDNZB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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