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再生锌铸件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5万吨再生锌铸件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再生锌铸件项目EPC。
2.2项目编号:豫通力招【2025】第229号
2.3 项目地点:内黄县开发区内,位于陶二路、瓷都大道、瓷一路、瓷二路围成地块内。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 877 亩,建筑面积约 21 万平方米。主要为再生锌生产项目。
2.5 建设内容:备料制粒车间、挥发窑车间、过滤******消防、安全、运输等设施;办公楼及生活设施,部分厂房及附属设施;
2.6项目预算金额:约 290145.66万元
2.7计划工期:18 个月(含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2.8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2.9招标范围:
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 计及相关专项设计、工程预算等)、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前维护、缺陷责任修复、保修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10 安全目标: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 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含甲级) 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和拟配备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本单位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2)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勘察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须提供本单位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须提供本单位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4)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全过程驻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须提供本单位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6)拟配备人员要求:
①拟配备的设计人员中至少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主要专业人员,以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需提供本单位 2025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②拟配备的施工人员中(除(1)(2)(3)(4)(5)以外)需包含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工程主要人员,以职称证、注册证或资格证或岗位证为准,须提供本单位 2025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③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 3 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近三年(2022 年 、2023 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2、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应由三家单位组成,每个联合体成员都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并交纳相关费用,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相关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V3.0新平台—供应商/投标人登录—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供应商登记,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文件时间)内进行完成供应商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V3.0》(下载网址:******/tbrxzzq/47204.jhtml)。
尚未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请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8989/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请携带CA数字证书办理资料到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16楼办理。
(2)线上办理:请将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资料发送至客服QQ,由客服人员指导办理。
注: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需邮寄,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把握邮寄时间,以免影响投标活动。现场办理和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资料网址:******/znfwzn/14483.jhtml。
(3)移动端办理:投标人仅需在手机上自行按照《移动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完成相应的操作后,即办理成功并可立即使用。(流程操作网址:******/znfwzn/51330.jhtml)
“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客服QQ:******86、******09、******95
客服电话:0371-****** ******(8:00-21:30)
CA办理电话:0371-******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楼
注: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需邮寄,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把握邮寄时间,以免影响投标活动。
(CA数字证书办理资料******/znfwzn/14483.jhtml)。
4.3获取招标文件
4.3.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4.3.2获取文件方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8989/),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标书费用缴纳(勾选支付标段后点击“支付”/“合并支付”,在线扫码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注:招标文件费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由电子交易平台开具发票。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下载EPS格式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后,未下载过EPS格式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交易平台不再支持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楼)。
5.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登录入口” (******:8989/login.html)进入系统:我的项目—参与投标—网上投标,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nc格式)到平台系统。上传时,系统提示“上传成功”的方认定为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
注:请投标人务必按照平台要求的环境,安装相关系统支持的工具软件,提前下载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时上传,有问题及时与平台支持人员联系,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若因投标人使用环境,未及时下载、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给平台支持人员足够的时间解决问题,未认真核对导出的供打印电子投标文件等,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登录入口”(******:8989/login.html)进入系统,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开标大厅(点击“解密”,录入单位CA密码,在解密完成前请不要关闭解密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标段)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
5.5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小波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梦楠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