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5******有限公司负一楼防排烟系统及二楼厨房灶台灭火装置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5-TF-09051),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有限公司负一楼防排烟系统及二楼厨房灶台灭火装置安装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1)更换负一层的排烟风机和送风机,并修复破损的风管。(2)二楼厨房安装一套灶台灭火装置。
1.3采购预算:100000.00元(含税)。
1.4******大学东路89号。
1.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
1.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7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10中选人数量:1名。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100000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2******消防施工同类业绩合同至少一份。(按比选文件第六章业绩情况表的要求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2.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备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参选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和证书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中“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5参选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人员数量及持证基本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人员:2名,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1本、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本。(同一人具备多本不同类别证书的,按多本证书计算。)
(备注:以上人员均不可复用,如复用均不认可。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的2025年1月起至参选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扫描件和证书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4)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和证书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special?index=0)的查询结果截图。)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参选人的法人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特定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0参选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1参选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8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大学东路89号5楼招标中心。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XX项目文件费”。
******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 号:4500 1604 4660 5070 1096
联 行 号:******4521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向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比选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比选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比选文件的请致电0771-******蒙女士确认。
4.7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潜在参选人承担。
4.8获取比选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
5.3参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1:吕 燚 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2:黄金灵 电话:******
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蒙女士 0771-****** ******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5年10月23日
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