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公告
******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护安镇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ZF2025-221
2.采购项目名称:护安镇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3.采购人:******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
采购预算金额:227199.22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护安镇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详见谈判通知书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B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0、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不包含节假日,下同)以邮件方式将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加盖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如报名供应商未达到3家,本次采购活动自动终止。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花园路3号23-7)。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网上(远程)办理:获取时交文件制作工本费200元/份(通过附件的二维码扫码支付);
(谈判通知书提供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2)报名咨询电话:****** 杨老师
(3)谈判文件在当日17:00分前统一发送邮箱,注意查收;开标当天须将报名资料原件交给代理公司开标人员。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7日09时30分)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谈判地点:******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花园路3号23-7)。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广前公路北50米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花园路3号23-7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负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仅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