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5#涡流纺纱车间)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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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经济开发区
2.项目规模:
项目建设1#~5#涡流纺纱车间,总建筑面积约268658.11平方米及厂房内的配套附属设施(不包含工艺、动力配电等)。1#涡流纺纱车间建筑面积53829.59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3.975米,最大跨度27.3米,结构类型:混凝土框架结构;2#~5#涡流纺纱车间建筑面积53707.13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3.975米,最大跨度27.3米,结构类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
标段(包)名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5#涡流纺纱车间)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5#涡流纺纱车间)工程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5#涡流纺纱车间建筑面积53707.13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3.975米,最大跨度27.3米,结构类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采购、土建施工、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及配合完成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环保、安全、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实现初步设计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内容。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EPC(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的验收要求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①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②材料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试验和考核;③全部建安工程(含相关的检验、检测及地基处理)。凡与本次工程相关的设计、新增或改造的工程内容均由中标方负责。1) 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2) 材料采购、运输、卸车、二次倒运、接、保、检直至竣工验收合格;3) 全部建安工程施工;垃圾外运、余土外运等全部工作内容;4) 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过程中技术资料等);6)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中并未列入且确实是承包商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项目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全部的材料、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技术指导等;7) 配合完成环保、安全、质量、档案等专项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竣工验收及性能考核;8)配合完成项目联合试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如疆外企业中标后,外投标企业应按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 统一开放 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 ://jsy.xjjs.gov.c),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工程总承包及施工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似/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以设计合同时间为准,施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工程总承包及施工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相似/使用功能相似的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以设计合同时间为准,施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具有能证明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信息。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若为联合体,则投标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不作要求)。
4、其他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管理人员需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 、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等。(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3家单位(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 、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 ,尽管委派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投标书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7、其他要求: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23日 00:00到 2025年08月29日 23:59
2.获取方式: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化
3.开标地点: 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巴州索克巴格路与香梨大道交汇处巴州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属地监管部门的联系方式:0996-
******,巴州住建局投诉联系方式:0996-
******。(按照投诉管理办法首先向招标人投诉,对投诉有异议的或者证据确凿有违法违规情况向监管部门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库尔勒市经济开发区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 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地 址:新疆乌鲁木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6栋5层 |
联 系 人:唐玲玲 |
联 系 人:张曼、刘恒运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年08月2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