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市级项目灞河流域玉山、蓝桥、灞源及汤峪镇局部山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及林草施工专业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市级项目灞河流域玉山、蓝桥、灞源及汤峪镇局部山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及林草施工专业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XBX-2025-110)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市级项目灞河流域玉山、蓝桥、灞源及汤峪镇局部山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及林草施工专业分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78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日历天;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60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日历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永威时代中心第1幢1单元9层10901号,联系人:赵磊,联系电话:******,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12号
联系人:呼文秀
电 话:******
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永威时代中心第1幢1单元9层10901号
联系人:赵磊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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