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石峡乡堡上村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溪县石峡乡堡上村供水工程已由************水利局《资水利字[2023]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溪县石峡乡堡上村供水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溪县石峡乡堡上村供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资溪县石峡乡堡上村。
2.3 招标规模:约368.05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建设500m3/d净水设施和1000m3/d的取水构筑物、源水管和供水至堡上村及石峡村的供水主管网等。
2.5 计划工期:149日历天(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的有效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还需提供变更前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有效“五险一金”证明材料;
(6)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须为“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
(7)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建审批〔2023〕90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数量(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提供江西住建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人员信息的截图(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相应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有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1)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注册建造师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加投标。
(12)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赣建字〔2025〕5号)及《关于推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建造师答辩经验做法的通知》(抚发改政策〔2025〕6号)规定,在评标环节增设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到开标交易中心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委员会评审,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或答辩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以上(1)-(7)、(9)提供资料原件的扫描件、(8)、(10)、(11)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12)现场提供答辩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未提供者或提供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如所涉及的证书、证件实行电子政策的,投标单位提供“可识别”二维码的彩色件,视同原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咨询热线:05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 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③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4 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施工阶段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原则上不得更换;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人民政府办理招投标业务。投******人民政府)的均予以认可。具体实施建设单位为资溪县石峡乡堡上村供水工程项目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溪县石峡乡堡上村供水工程项目部
地址:资溪县石峡乡石峡街
联系人: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新建城B5区4栋一单元1604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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