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平陵村三区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平陵村三区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 ******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平陵村三区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平陵村三区
最高限价:******.97元
建设内容: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平陵村三区道路建设项目,共改建23条路,长度为2003.332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所在地叁级资质未取消的,可提供叁级资质并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证明文件)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代理公司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9 月 16日至2025年 09 月22 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A座808室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3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售出不退。
售价:500元/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保定市清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清苑区供销合作社三楼)。
5.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委员会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石桥镇平陵村
联 系 人:何新超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A座808室
联 系 人:刘天惠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