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川渝东北蔬菜集散中心项目冷链运输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川渝东北蔬菜集散中心项目冷链运输车采购 | ****** | 20000 | 1 |
二、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liangpingweb/)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街道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一层]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 年9月18日 08 时 30 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9月18日 09 时 00 分。
(八)开标时间:2025 年9月18日 09 时 00 分。
******服务中心******街道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一层]。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银行或区内国有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同时递交。
******服务中心接件处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投标人,其响应行为无效。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梁平区)(******/liangpi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注:招标文件有特别要求的、联合体协议除外)。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
地******街道马房路28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786号
八、特别提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自行据此作出判断和决策负责。
******有限公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