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清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项目,建设地点:清河县王官庄镇、坝营镇、葛仙庄镇、连庄镇、油坊镇、谢炉镇。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叉工程及安防工程)、沥青路面裂缝灌缝处理、绿化工程。其中道路工程涉及清河县域内6个乡镇20条道路,路线全长24.541km;其中新建路线长度2.542km,改建路线长度21.999km。项目采用水泥或沥青路面结构。路基宽度5.0-8.5m,路面宽度4.0-8.0m,共涉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层50328.00㎡、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层90429.58㎡、平面交叉20处、交通标志标牌48套、路面标线926.9㎡。项目所涉及路线均在原有路基范围内改造,不涉及新增占地。沥青路面裂缝灌缝处理涉及9条道路,灌缝长度113000m。绿化工程栽植乔木1650株(其中国槐1000株,金枝槐650株)。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
2.2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第一标段包含项目:一、邢清线至西关;二、青龙庄至西潘;三、孙大线至前倪;四、后苏至CC06;五、挥公大道至小辛庄;六、穆李线至大马屯;七、祁连山路。第二标段包含项目:一、沥青灌缝工程;二、安防工程;三、绿化工程;四、简家那至杜楼;五、简家那至CA01;六、孝义屯至七公里;七、史庄至CF38;八、杨茂庄至陈赵路。第三标段包含项目:一、王吕坡至张二庄;二、杨豆坞至CF09;三、清渡路至高裴;四、连寺至G340;五、G340至后段庄;六、后段庄至军营;七、东野庄至军营;八、大林庄-宋家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5、其他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配备监理人员,总监、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和必要的监理员等至少各配备一名。监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授予先后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标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1 00:00至2025-08-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1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网址:******/ebidding/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博,联系电话:03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项目(第一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 |
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项目(第二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 |
清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监理项目(第三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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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县城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281号尚城国际2幢1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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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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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薛风魁 | 联系人: | 张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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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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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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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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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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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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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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