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建项目病房综合楼消毒供应中心装修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新建项目病房综合楼消毒供应中心装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6 月20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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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Y-SHZC-250529-01-01
1.2******医院新建项目病房综合楼消毒供应中心装修工程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控制价:246万元
1.5项目内容:******医院新建项目病房综合楼一楼消毒供应中心,设计面积1246.57㎡,整个区域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及办公生活区,该项目包含装修、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工程地点:宁阳县北部,北临孔融街,东临七贤路。
1.7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1.8质量标准: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必须通过******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1.9工期:6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否则投标无效;
2.3信誉要求:
2.3.1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2.3.2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5月2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3.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网上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或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3.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位自行承担。
3.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7.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7.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7.3监督单位:宁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0538-******。
7.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侯超,联系方式:0538-******。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宁阳县欣街路655号
联系人:鹿老师
电 话:******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街道建工家园1号楼4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