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潜在投标人发出的疑问作出澄清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P5页付款方式2、付款节点:无预付款。每月20日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待建设单位工程款到账后两个月内对已完合格供货支付结算价款的70%;每座闸站供货全部完成且该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后,该座闸站结算款支付至90%,待本合同工程量全部完成且合同最终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95%,待供货施工标段单位工程完工后且建设单位工程款到账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且建设单位工程款到账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
根据我司深入询价,本项目所指定的推荐品牌设备均需要全款发货并且本项目为设备供货项目,而本项目的付款方式并没有预付款和发货款。
为保证本项目高效优质的进行,建议付款节点改成:预付款20%;发货前付至60%;每月20日前工程价款结算至已完成供货合同价款的85%;调试款完成后付至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回复:不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本次答疑发布有任何异议,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
******有限公司华阳河分公司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主体工程施工Ⅲ标(华阳河农场标)项目部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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