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红原县段)征地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委员会关于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423号),2024年9月,取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4〕73号),是列入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红原县段)征地测绘服务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阿坝州若尔盖县包座乡,与拟建的G0611郎木寺至川主寺高速公路相接,经红原县色地镇、麦洼乡、阿木乡、邛溪镇,止于安曲镇,接在建的G0615久治至马尔康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31.154公里。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27761.3米/93座,其中特大桥2431.5米/2座,大桥24821.8米/65座,中桥332米/4座,小桥176米/22座;设置涵洞及通道349道;设置隧道14401.5米/11座,其中长隧道10796.5米/7座,中隧道3605米/4座;设置互通式立交6处,其中枢纽互通2座,一般互通4座;设置分离式立交6座;设置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3处,管理监控中心1处,隧道管养设施2处,匝道收费站4处;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4条,共计2.507公里。核定全线管理、执法、养护及服务设施占地503.1亩,总建筑面积30520平方米。全线占用土地757.04公顷,其中红原县段约占用土地728.368公顷。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红原县境内的红线范围内占用的全部权属人或承包人的土地征地测绘工作。根据工程实际占地测绘出占地范围内涉及地块的面积,对地块进行权属调查并通过确认。完成土地勘丈登记表,丈量图,农户信息及面积表,征地测量技术报告书。
2.3招标标段
本次招标为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红原县段)征地测绘服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ZDCH。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为止,预计12个月。(如遇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合同期限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
3.2业绩要求
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测绘服务项目。
注:以上服务内容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3.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
******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3.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同时满足: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在一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测绘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
注:以上服务内容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6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
******)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S14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红原县段)征地测绘服务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网站上同步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唱价如有异议,应在点击唱价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
******)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其他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
******88
10.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A206
联系人:华女士
电 话:0837-
******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