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天河院区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2430Z******)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受******医院的委托,对******医院天河院区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0日三个工作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2430Z******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天河院区空气消毒机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性质及采购预算(人民币):财政性资金,未达到分散采购目录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标准,根据《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及相关法规规定,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四、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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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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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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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消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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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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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6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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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如响应报价超过所投项目的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医院内)。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
③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领购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进行领购,领购人员应附上必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二)磋商文件领购方式:
线上二维码购标方式:
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点击磋商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报名成功后我司将通过邮件发送采购电子文件至供应商邮箱)<******/DocSaleNew/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430Z******>二维码链接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七、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该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时间:2024年9月2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采购人:******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祝先生、罗小姐、李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0)37860541/1060/0539 电话:******
传真:(020) ******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
路9号二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000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